监测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受托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监测技术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信息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地点:
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企业自行监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根据甲方要求和有关规定,配合甲方确认监测项目和采样计划,由乙方进行现场采样和检测,并出具正式监测报告。
服务方式:在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内每季度监测一次,当季度比对项目有不合格项目时,乙方需在当季度完成免费复测工作。
工作成果要求:在每次采样结束后7个日历天内交付监测报告,出具监测报告正本
份
,副本
份
,PDF电子版
份
。
由于检测设备不能在雨天进行,双方可依据天气情况协商调整检测计划及服务期限。
其他要求见《监测服务方案确认书》。
以下将该服务项目称为“项目”或“本次服务”;服务方应提交的工作成果(以本合同约定为准)称“工作成果”。
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合同价款)
服务费用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无其他费用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已经包含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物料、人工、差旅、通讯、文印等成本;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价款、费用或报销。
付款方式
首笔款:乙方提交一、二季度监测报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尾款:乙方最后一次监测报告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全部服务费用。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票
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或交易金额为含税金额,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要求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增值税率:
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开具发票,否则甲方有权相应延后付款。
服务要求
采用合适谨慎的态度及科学准确的方法,以保证提供优质高效的检测服务。
保证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方法进行检测,使用非标准方法进行检测的项目,应向甲方申明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就监测报告的有关内容,随时接受甲方的咨询。
乙方采样
监测技术服务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