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代购服务合同
甲方(购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代购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代购物品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
,为甲方代购本合同所约定的物品,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
品牌:
规格:
数量:
合同价款
代购物品单价: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代购物品总价(总货款):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双方确认,前述总货款中已经包含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代购报酬(即差价部分)。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报酬、费用或成本。
除特别说明外,本合同项下总货款、代购报酬(如有)合称为“合同价款”
付款方式
首笔款:
¥ 元,于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该款项同时作为双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
尾款:
乙方交付
代购物品
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付及验收
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前。
交货地点:
。
甲方变更交货地点导致乙方增加费用的,该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交货时应同时提交代购物品的产品合格证书、保修单、使用说明书等附随单证。
验收
交货后5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期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质量无问题、验收通过。
质量
就乙方所代购物品,乙方承诺:
代购物品是原厂、原装,保证全新;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自购买之日起15日内,代购物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甲方可以选择同型号同规格的物品进行更换。在此期间的所有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自购买之日起15日后,乙方应尽最大可能帮助甲方进行调换代购物品,但是乙方不保证能调换。
其他代购物品的质量事宜,甲方应按法律规定或代购物品供货商、生产商的服务承诺,要求供货商或生产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或提供相应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保修等);乙方保证尽最大努力协助甲方行使上述权利。
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
5‱(万分之五)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相应代购物品货款的
1%(百分之一)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交货义务。甲方有权从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扣除该违约金。
因甲方违约导
海外代购合同(简单个人一次代购).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