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承包人
(甲方)
:
分包人
(乙方)
:
工程名称:
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
》
及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现场消防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
一、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
、
贯彻落实国家和
地方
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法规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负责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2
、
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现场所有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
留存
培训记录和
签到表
;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有火灾危险的,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不接受培训、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经审查有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或清退出现场
;
3
、
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
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现场各栋号、分包、
班组
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各工种和各区域、层段等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级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对重点工种人员如电气焊人员、防水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建立档案
;
4
、制定关于
运用明火的管理制度
;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
监督分包单位
按照规定事先办理
动火
审批手续;
动火审批手续由甲方项目主管负责人签字;动火作业前
须对乙方电气焊工作业人员进行
动火
操作交底,
批准动火手续前,审批人应到动火现场进行检查,
确认消防措施有效,无火灾隐患后,方可批准动火手续
;
开具
动火
证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专职人员担任,开具动火证时应严格把关,根据施工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
;
高层、外檐和孔洞周围作业,必须要求乙方和有关作业人员配备接挡工具,并在动火证上注明具体要求和措施
;
有防水施工和火灾、爆炸危险作业的,应停止各种明火作业
;
5
、
负责对乙方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水作业及材料存储进行审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