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停车场道闸采购与安装项目合同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施工内容
1.乙方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道闸产品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工作。
2.技术要求:
本套系统须包含设备集成控制软件、停车云平台接入服务以及停车场智能收费系统。
3.施工地点:
二、施工工期
工程施工工期在签订合同后
个
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如遇雨雪天需要顺延工期的,乙方应在48小时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甲方书面确认同意后,则工期相应顺延;逾期未提出或经甲方审核后不属于本合同约定的顺延情形的,不顺延工程工期,甲方也不办理追认手续。
三、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为包干价,含税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其中出入口设备及辅材不含税¥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按国家标准税率13%计算税金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施工费及人工费不含税金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按国家标准税率9%计算税金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如税率有调整则按不含税金额乘以税率
进行换算
。本合同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材料费、安装费、机械费、管理费、二次搬运费、停窝工费用、规费、文明施工措施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人工费、税款、利润、风险等乙方为完成本工程甲方应当支付的所有费用,除本合同有明确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即
¥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乙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后,经甲方终验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即¥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剩余
%金额,即¥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作为该项工程项目质保金,在质保期限满后且乙方在质保期限内无实质性违约时,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质量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
3、发票:
(1)系统设备、工程材料及辅材含税总费用¥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率标准)。
(2)施工费用及人工含税总费用¥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停车场道闸采购与安装项目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