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服务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服务项目
服务需求如下:
服务内容:投递广告
广告规格:
投递时间:
投递地点:
投递数量:
投递对象:
以下将该服务项目称为
“
项目
”
或
“
本次服务
”
。
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合同价款)
本次服务费用总价(合同总价款)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本次服务费用为包干价格,双方均不得要求调整价格。
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含税价,增值税率为
%
(百分之
)
。
双方对服务费用的扣减或增加有特别约定的,按特别约定处理。
付款方式
首笔款:
【¥
元,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
尾款:本次服务完成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的
5
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票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增值税率:
差旅费用与其他费用
乙方提供本次服务中涉及到的人工、设备、差旅、文印等其他成本支出,除本合同明确说明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
服务内容与要求
本次服务内容如下:
(
1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广告投递。
(
2
)负责广告投递地点的人员安排和协调工作。
(
3
)投递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以向甲方汇报本次广告投递的完成情况,包括广告投递率及相关证明。
本次服务质量要求如下:
本次服务应达到甲方的验收标准:不低于
%
的广告投递率。
广告投递率
=
有效投递的广告数量
/
投递总数
*100%
,其中:
(
1
)有效投递的广告数量,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投递对象接收到广告的数量,由乙方向甲方出具有效投递证明。
(
2
)投递总数,指本合同约定的投递数量。
若甲方抽查本次广告投递率,乙方同意以甲方抽查的广告投递率(即甲方抽查的广告投递对象收到广告的数量与抽查总数的比值)视为本合同的广告投递率。
本次服务期限要求如下: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乙方应在该期限内完成服务。
转包约定
乙方必须自行完成本合同
广告单投递派送(派单)服务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