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生产合作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
1
、甲方是经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从事
行业的中国企业;
2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从事
行业的中国企业法人;
3
、甲方已就
产品提出了专利申请,申请号为:
,乙方已为甲方研发该产品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和试制条件,甲方承诺委托乙方独家加工该同类产品。
甲乙双方为实现产业优势互补,共同做大做强,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确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
兹共同
信守:
一、加工产品范畴:
1
、产品品名:
与之配套的压具(包括:
)应由甲方自行生产。
2
、产品规格及技术参数:
产品规格和技术参数等发生变化,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二、委托加工订单:
1
、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
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供货时间等,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
2
日
个
工作日内提出,甲乙双方应就异议事宜友好协商解决办法。
2
、乙方应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
天通知
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
%
,若超过
%
,双方另行协商。
3
、乙方在接到订单后应优先安排、积极组织生产,尽力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三、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
、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技术参数进行生产,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
、质保期:
年,从产品送达交付地点之日起计算。
3
、产品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机构鉴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的责任。
4
、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国家检验机构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
1
)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第三人,第三人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对任何第三人所作的赔偿(人民法院判决的除外)不能作为甲方的损失计算依据;
(
2
)因产品设计、人为损害等乙方加工制造之外的原因所导致的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四、产品交付
委托加工生产合作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