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派遣内容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选拔、招聘、培训符合条件的劳动者(以下简称
“
被派遣劳动者
”
),并将被派遣劳动者派遣至乙方工作。
乙方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在
[
具体岗位
]
岗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二、派遣期限
派遣期限自
[
起始日期
]
起至
[
结束日期
]
止。派遣期满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续
[
延续时长
]
。如需终止或变更派遣期限,双方应提前
[
提前通知天数
]
日书面通知对方。
三、劳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以下部分:
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按照乙方确定的工资标准,由甲方每月
[
工资支付日期
]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
。
社会保险费用: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乙方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由乙方每月
[
社保费用支付日期
]
日前支付给甲方
。
甲方的管理服务费:乙方按照每名被派遣劳动者每月
[
管理服务费用金额
]
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务费,于每月
[
管理服务费支付日期
]
日前支付
。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后
[
发票开具期限
]
日内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劳务费用。
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录用、退工手续以及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并负责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负责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考勤、培训、绩效考核等,并及时处理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争议。
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及时更换不符合条件的被派遣劳动者。
甲方应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和工作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符合条件的被派遣劳动者,并要求甲方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培训。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
乙方应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
劳务派遣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