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再包装承揽合同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揽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药物
A
再包装、储存、质量研究及管理,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相应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委托项目
药物名称规格:
数量:
承揽内容:将上述药物更换为用于临床的包装。
委托费用及付款安排
本合同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元整)。费用清单见附件一。
待包装完成,检验合格经甲方放行后,乙方为甲方开具
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待稳定性考察完成后,最终的稳定性报告经甲方批准后,乙方为甲方开具
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甲方原因提出终止,双方应按照乙方为本项目所实际开展的工作及完成的工作成果进行结算,甲方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支付相应费用。
由于委托工作内容变动等因素,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达成的其它结算价,可作为本条款的补充规定被认可。
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提供包装材料的式样,供乙方采购使用。
甲方应配合乙方共同完成再包装产品的风险评估。
甲方在重新包装前向乙方下达再包装指令,指令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乙方联系人邮箱。
甲方根据自有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对再包装的临床用药物
A
进行最终放行。
乙方责任
在进行再包装前,乙方应完成再包装产品的风险评估,对识别出的风险制定相应的措施。
乙方应起草相应的操作规程和重新包装记录。
乙方负责包装材料的准备,包括内包装材料、外包装材料等,包装材料应符合甲方提出的要求。
药品可能暴露的操作应在
D
级环境下操作,过程应符合
GMP
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药物
A
的再包装,并根据
GMP
要求如实记录包装过程。
乙方负责废弃包装材料的处理。
药物
A
储存场所应当配备经过校准的温湿度监控仪,并对药物
A
的储存场所的温湿度进行记录。若出现超温、超湿,应当立即向甲方报告。
再包装后的产品,乙方要按照质量标准进行全项检测。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再包装品的长期稳定性考察。
乙方根据自有质量体系的要求进行该批再包装品的生产放行。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批再包装药物
A
挪作他用。
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保密
药品再包装承揽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