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廉政合同书
甲方
(全称)
:
乙方
(全称)
:
为确保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高效、优质共同完成施工任务,争创优质工程,保证合同双方能够高效廉洁地履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廉政合同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本着“
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
”的原则开展工作,自觉遵守党和国家、工程项目所在省、市、区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甲乙双方应
建立健全廉政教育制度,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
积极宣贯“合规诚信 自律清正”的廉洁从业核心理念,加强廉政教育。
3.
加强相互监督,发现对方有违反廉政合同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
为乙方多结算工程量、多签证、多付工程款等,并
向乙方索要或接受贿赂、回扣、礼金、有价证券(卡)、贵重物品和好处费等
;
(2)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健身等活动
;
(4)
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5)
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为个人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的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提供的方便;
(6)
向乙方介绍或推荐配偶、子女、亲属参与的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
;
(7)
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机具设备等;
(8)
因乙方拒绝本人的不合理要求,而故意刁难乙方。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业务,
不得有以下行为:
(1)为
多结算工程量、多签证、多收工程款等,
向甲方及其管理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卡)、贵重礼品;
(2)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
安排甲方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娱乐活动及带有黄、赌性质的娱乐活动;
(4)为甲方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5)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或者亲友介绍从事与甲乙双方工程有关的工程分包及材料设备、周转工具的供应、租赁等经营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书的
行为,
由甲方纪委查处,追究相应的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实名举报的,甲方要立即调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防止报复事件发生。
2.如乙方单位或个人有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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