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网络广告发布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
1
条
定义与解释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定义,下列可能出现在本合同的词语均应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1.1 CPM
:
Cost Per Mille
,每千次展示成本,即所发布的广告每一千次在网络用户前展现所对应的价格。
1.2 CPA
:
Cost Per Action
,每次行动成本,即所发布的广告每一次获得网络用户以特定形式回应的价格。
1.3 CPL: Cost Per Leads
,每次网络用户通过特定链接,进入相关平台注册成功后的价格。
1.4 CPC
:
Cost Per Click
,每次网络用户点击特定广告栏目或广告链接的价格。
1.5 PV
值:
Page View
,即页面被浏览的次数。
1.6 CPT
:
Cost Per Time
,每次网络广告展示价格。
1.7
广告
/
软件推送:乙方将甲方指定的广告内容
/
软件主动推送到网吧
客户端平台的显示页面上并加以显示,以引导网吧用户使用该软件。
1.8
错播:指由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本合同项
下网络
广告连续
4
小时以上的严重错误播放。
1.9
漏播:指由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本合同项
下网络
广告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播放,但不包括当日广告播放的合理技术处理时间。
1.10
发布平台:指提供网络广告发布的网络平台。
第
2
条
协议结构
2.1
本合同,依本合同签署或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双方指定的有效联系人电子邮件确认的《广告发布服务执行单》,以及据本合同或《广告发布服务执行单》制定的任何补充附件、通知文件、有
效联系人沟通邮件等,共同构成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的完整协议。
2.2
本合同和《广告发布服务执行单》、补充协议等文件的相关条款的适用顺序为:(
1
)有效联系人沟通邮件,包括但不限于结算确认邮件等;(
2
)相关的《广告发布服务执行单》;(
3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4
)本合同;(
5
)双方签署的其他书面文件。
第
3
条
广告发布及费用
3.1
发布内容
3.1.1
甲方委托乙方在
平台上发布广告,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发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发布方式为:
3.1.
1.1
按
CPM
、
CPA
、
CPL
、
CPC
计费,
元
/
每
,共发布
个
。
3.1.1.2
按
CPT
计费,
元
/
天,共发布
天,合计人民币
元。
3.1.1.3
进行广告
/
软件推送,效果要求为:
,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元。
3.1.1.4
以广
网络广告发布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