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特许经营合同
甲方(特许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被特许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特许经营事宜,签订本合同。
特许方式和内容
在甲方整体策划并提供经营指导的前提下,甲方特许乙方使用甲方品牌并销售甲方的酒类及其衍生产品。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品牌及营销管理相关制度。
双方选择以下第
项许可方式:
(1)独占许可。
(2)排他许可。
(3)普通许可。
(4)分许可。
许可区域为:位于
省
(市、自治区)市
(县、区)
路
号
商场
门店。
乙方在许可区域销售甲方产品的渠道包括:
(1)线下零售。
(2)线下团购销售。
(3)甲方指定的线上渠道:
APP、
官方微信公众号。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销售渠道不包括许可区域及其他区域的批发流通渠道。
乙方应遵循甲方通过指定电子商务平台公布的销售政策及价格体系,如出现窜货,应按照指定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规范的通知》(不时修订)进行处理。
乙方应完成标准产品销售任务,并按甲方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的相关销售政策文件执行。标准产品的销售任务详见附件一《销售任务年度任务表》。
双方关系
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及其特许企业不得使用
或与之相类似的文字、图形为企业商号、名称或商标。
甲方对乙方就本合同所做的说明以及为说明提供的各种资料,不是对乙方营销本合同产品必然获得商业利益的保证。
乙方不具有代理甲方实施任何民事行为的权利。乙方并非甲方的代理人,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订任何合同,否则乙方将承担因擅自以甲方名义签订合同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在本合同约定的经营场所工作的所有员工与甲方均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及雇佣关系,甲方不承担任何劳动及雇主责任。乙方在聘用员工时应明确说明,并按照劳动法及地方劳动管理条例的要求,与聘用员工签订附带保密条款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权益,防止劳资纠纷的发生。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特许经营费用
品牌使用费
(1)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品牌使用费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作期内的每一自然年度,如乙方按甲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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