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租赁经营合同
甲方(出租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租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网店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网店
信息
各方确认,甲方将以下网店租给乙方经营:
(1)店铺名称:
(2)店铺网址:
(3)店铺ID:
(4)店铺绑定手机号码: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租赁期限届满前30天内,双方应协商是否续签本合同。
租金以及押金
双方同意按“基础租金+提成租金”的模式计算租金。
基础租金部分
每
月
基础租金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每月提前至少10天支付下月基础租金。
提成租金部分
计算方式:租金=网店收入*提成比例。
提成比例:
%(百分之 )
。
网店收入
网店收入是指:结算周期内该网店的全部销售收入,不扣除其他成本;
乙方经营的其他网店、店铺收入不予计算。
结算周期:
1个月
。
结算付款方式: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双方结算支付租金。
租赁押金
押金标准:按
1
个月租金标准计算。
付款时间:与首笔租金一并支付。
租赁解除或终止且乙方按约定交还网店及相关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如有依据本合同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赔偿、违约金等,甲方有权从租赁押金中扣除。履行过程中,如有该类扣除事项,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补足租赁押金。
租赁期限内,因使用网店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护费用、空间费用、域名费用、商品交易税收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甲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
网店
收款事宜,如乙方不能绑定自己账号收款,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结算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网店所收取的全部款项转至乙方账户。
甲方有权将网店出租给乙方,并保证
网店
的一切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账号、密码、身份证等)均真实且合法。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租金当日将网店账号、密码交付乙方。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行为。
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再将
网店
出租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租赁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修改
网店
相关账号和密码、不得转移
网店
账户资金。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后,全权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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