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协议
本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
“
本协议
”
)由以下各方于
[
协议签订日期
]
在
[
签订地点
]
签署:
一、协议各方基本信息
(一)普通合伙人
名称:
[
普通合伙人公司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具体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姓名
]
注册地址:
[
公司注册地址
]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邮箱地址
]
(二)有限合伙人
姓名
/
名称:
[
有限合伙人姓名或公司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有):
[
具体代码
]
身份证号码(如为自然人):
[
身份证号
]
地址:
[
联系地址
]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邮箱地址
]
鉴于各方有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
“
合伙企业
”
),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伙企业基本信息
名称:
[
合伙企业全称
]
主要经营场所:
[
详细地址
]
合伙目的:
[
明确阐述设立合伙企业的商业目的,如投资特定行业项目、开展商业运营等
]
经营范围:
[
具体列举合伙企业的经营业务范围
]
合伙期限: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为
[X]
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延长合伙期限。延长合伙期限的决议应在合伙期限届满前
[
具体提前通知天数,如
90
日
]
作出
,并依法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三、合伙人出资
(一)普通合伙人出资
普通合伙人以
[
出资方式,如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
]
出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X]
元。出资应在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
[
具体出资期限,如
30
日内
]
缴足。
若普通合伙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在出资时向其他合伙人提供该财产的详细清单、评估报告及权属证明等资料。该非货币财产的价值应以评估报告为准,且评估报告应由全体合伙人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
普通合伙人应确保其出资财产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抵押、质押、查封等。若因普通合伙人出资财产存在权利瑕疵导致合伙企业遭受损失的,普通合伙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补足相应出资。
(二)有限合伙人出资
各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
及出资
期如下
表所示:
|
有限合伙人姓名
/
名称
|
出资方式
|
出资金额(人民币)
|
出资期限
|
|---|---|---|---|
|[
有限合伙人
1
姓名
/
名称
]|[
出资方式
]|[X]
元
|[
具体出资期限
]|
|[
有限合伙人
2
姓名
/
名称
]|[
出资方式
]|[X]
元
|[
具体出资期限
]|
|...|...|...|...|
有限合伙人以
有限合伙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