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保税业务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服务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本合同下跨境保税进口业务合作开展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合作概述
甲方以货物进口和销售为主要业务,乙方主要从事进口货物的报关、保税运营以及提货、包装、仓储管理、配送货物等跨境商务服务
(
以下称
“
保税进口业务
”
),双方确定合作仓储作业地址为:
。
合作业务流程及权利义务
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前,双方需根据对方要求提交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提供方须确保上述资质和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
因文件
不真实、资质超过有效期而面临不当损失、行政机关处罚等情况,一概由提供方自行承担责任。
乙方配合甲方完成海关程序上的商品备案,并为甲方提供备案程序相关的
咨询和建议服务,具体包括:甲方根据乙方书面(包括邮件,下同)提供的完整准确有效的
“
商品备案模版表
”
,提供商品的详细清单,包括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或体积数量等有关保税商品的必要信息、注意事项和填写说明,甲方填写完成后,乙方应以
尽履行
本合同义务
下专业
人士角度协助甲方进行审查并及时沟通甲方修改。如因乙方审查有误导致甲方填报不详或遗漏,最终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及责任;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材料后,乙方需在收到资料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海关及国检等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并跟进备案情况及时反馈。
经海关、国检审
核通过
商品备案后,甲方可将通过的备案的商品进行备货发货。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国内收货地址办理国际运输;进口货物抵达港口
/
码头前,甲方需提前三个工作日提交包括但不限于装箱单、发票、协议、提货单在内的凭证资料(具体以甲乙双方书面确定为准),便于乙方提前作好转关运输及申报工作安排。并由乙方负责安排前往机场
\
码头办理提货,并转关运输至上述乙方仓储作业地址。甲方向乙方如实提供海关所需的报关资料(包括纸质材料或电子数据),乙方应及时、完整、如实地向海关提交前述报关资料,鉴于
乙方系专业
提供报关服务的企业,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应
尽到基本的审核义务,应及时告知甲方材料是否齐全、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如因甲方提供的报关资料的合法性问题导致所申报的保税货物或所提供的单证出现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
甲乙
跨境保税业务服务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