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经纪合同
甲方(期货公司)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自然人/机构)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节 合同订立前的说明、告知义务
在签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及《客户须知》,并充分揭示了期货交易的风险。甲方已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乙方已仔细阅读、了解并理解了上述文件的内容。
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所有条款,特别是有关甲方的免责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委托甲方从事期货交易,保证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乙方声明并保证不具有下列情形: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证券公司从事期货中间介绍业务的工作人员;
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如果以上声明部分或全部不真实,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甲方根据交易所规定对乙方进行期货合约交易及期权合约交易适当性评估,乙方有义务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通过甲方评估后方能进行期货合约交易或期权合约交易。乙方参与交易后不能以不符合适当性制度为由拒绝承担期货交易的责任。
乙方符合交易所关于期权做市商规定并且需要申请做市商资格的,应当通过甲方向交易所申请,并接受甲方的协助监管。乙方取得做市商资格的,需要遵守交易所关于做市商的相关规则。
期权做市商客户应当关注并持续符合交易所关于做市商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时间、挂单时间、下单量、价差及持仓限制等相关规定。
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身份证明文件过期或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新的相关材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开新仓和出金指令,并有权进一步关闭乙方的交易权限。乙方在开户申请表中提供的其他信息发生变更时,也应及时向甲方更新,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根据反洗钱法律法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及其他反洗钱义务,乙方应当积极予以配合。
甲方应当在营业场所备置期货交易法律法规、各期
期货经纪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