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服务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发挥各自优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跨境电
商领域
的合作关系达成共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国际空海运、国内保税仓储、海关代理清关等事宜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合作业务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为:保税物流业务和国际物流业务。
保税物流业务中,先由乙方将甲方指定的货物从境外指定地点运送到
保税区仓库;待买家下单后,甲方将国内物流需求通过系统传输指令通知乙方,经过海关、商检等检验程序后
由乙方指定国内快递公司将货物派送给国内买家。
此业务项下,乙方向甲方提供专业的国内物流服务,包括但不
限于国
内转关、国内运输等国内转关物流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专业的仓储服务及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配送业务。甲方定期根据自己选择的服务项目向乙方支付费用。
国际运输业务中,指从一个国家以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运到另外国家。根据确定的运输条款,乙方提供对应的国际运输业务。
此业务项下,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全权货物运输代理人及报关代理人办理从国外进口至指定收货地(包括香港指定收货地)的所有包括提货、订舱、报关、报检、
货运、提单签发、临时仓储(若需要)、清关、报检以及与此有关的其他作业的货运代理业务。
责任和义务
甲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报关报检,在每批货物到港三天前向乙方提供已由收货人签章好的正确、完整的报关单证(即海运提单
/
空运单及报关发票箱单),甲方应确保每批货物入库前,提前
2
个工作日向乙方进行入仓预约,未按照时间提供清单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甲方拥有对货物的所有权,甲方需提供存储物的明细资料,说明存储物特性,存储要求,否则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若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存储物发生损毁的,由乙方承担赔
偿责任。
甲方储存货物必须是合法且在丙二类仓库储存范围内的普通商品,其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或符合经批准的企业或行业标准,不属于禁止生产、销售、传播的物品,不属于禁止或限制寄递的违禁品、假冒伪劣产品。如因前述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计划举办促销活动的,甲方需提前
5
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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