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
定作
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定作
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揽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
,
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互利互惠的原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
,
达成如下条款
,
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合同目的
合同各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由承揽人完成
定作
人要求的工作,向
定作
人交付工作成果及收取费用。合同各方充分理解前述合同目的,并同意对彼此利益给予充分、及时的维护和补偿。
第二条
定作
物
2.1
定作
物(含样品和成品,下同)概况如下:
(
1
)产品名称:
(
2
)产品规格(如尺寸、颜色、样式等):
(
3
)产品材质(可针对产品由合同双方协商约定):
(
4
)技术要求:
(
5
)
定作
数量:
(
6
)其他要求:
定作
内容详见附件一《
定作
清单》。
第三条
定作
费
承揽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交付
定作
物,收取
定作
费用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
元(大写: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
元,含税价)。
第四条
定作
4.1
原材料供应
(
1
)
定作
物所需原材料详见附件《原材料清单》,原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本合同约定技术标准。
(
2
)
定作
物所需的原材料应由(
)
定作
人
/
(
)承揽人提供,费用由(
)
定作
人
/
(
)承揽人承担。
4.2
图纸确认
承揽人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____
日内,依据本合同约定及
定作
人的要求,向
定作
人交付由承揽人自主设计的
定作
物图纸。如
定作
人提出修改意见或方案,承揽人于
定作
人发出通知
___
日内予以回复。
4.3
样品确认
设计图纸经
定作
人同意后,承揽人开始制作生产
定作
物样品,并应当于
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_
日前制作
个
/
份相同
的规格的
定作
物样品交付
定作
人。
4.4
成品生产
定作
人对样品出具书面确认通知后,承揽人可开始制作及生产合同约定数量的成品。交货日期应当最迟不晚于
定作
人书面通知确认通知之日起
_____
日内。
第五条
包装
承揽人向
定作
人提供的
定作
物,应按照合同双方同意的包装要求,采用具有防潮、防水、防震、防尘功能的正确和安全的包装方法。
第六条
运输
6.1
定作
物应当按照如下第()种方式进行运输:
(
1
)
定作
人到承揽人处自提
定作
物,自行负责安排运输车辆、装卸等相关事宜和承担相应费用,
定作
物毁损、灭失等风险自
定作
物越过
定作
人安排车辆车厢边缘时起,开
承揽定作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