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M
茶叶贴牌代加工协议
甲方(采购方):
注册地址:
乙方(供货方):
住所
/
注册地址:
鉴于:
乙方作为甲方的供应商,具备茶叶生产的相关法定资质要求,符合
”
贵天下长期茶产品采购合作商选定项目
”
投标人的具体要求,并有能力在双方合作期间内保证上述资质的有效延续;
现为增进甲乙双方合作关系,确保双方实现合作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
兹双方
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模式
1.
甲乙双方约定合作方式为
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
贴牌生产模式,所贴品牌为乙方指定商标及产品外观设计。
2.
甲方作为
OEM
产品生产厂商,按照乙方要求生产茶叶产品以及对产品进行包装。
3.
乙方作为
OEM
产品销售商,对本合同中约定的产品进行销售。
第二条
合作内容
合作产品:
产品名称
等级
规格
单价(元)
2.
产品外包装标样见附件一,乙方对外包装以标样为验收标准。
3.
甲方决定增加采购品类的,双方应当另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拟增加采购的茶叶品类的质量应当符合本协议的约定。
第三条
产品的订单
1.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以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乙方下订单。甲方认为必要时,其业务管理人员可以其他方式通知乙方进行生产安排,订单应当注明订单产品品类、数量、规格、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必要内容。
2.
甲方向乙方提交订单后,在甲方收到乙方对订单的书面承诺前,有权取消订单。
3.
甲方预先
天向乙方提交订单,乙方应当在按照甲方订单要求备货、发货,除不可抗力
外情况
外,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供应甲方需求。
第四条
产品的质量
1.
乙方向甲方供应产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产品的国家标准,有地方标准的应当执行地方标准,乙方有企业标准且企业标准严于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2.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尚不明确的,按照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甲方对产品质量有特别要求的,以甲方要求为准。
3.
本条所指的产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中存在头发、蝇虫、草梗、纤维等异物;微生物指标(细菌总数、大肠杆菌)超标;产品颜色异变、异味;包装破损;产品
尺寸超出规格、温度超标;
净量不足
、超过保质期等。
4.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茶产品应当通过
检测标准(
检测标准变动的,本合同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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