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有限合伙财产份额事宜,签订
本协议
以共同遵守。
股权激励安排
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设立了
(有限合伙)
(下称“持股平台”)作为持股平台,以实施股权激励。
根据乙方与持股平台签订的股权激励协议(下称“股权激励协议”),甲方通过向乙方转让标的财产份额的形式,使乙方取得激励股权。
标的财产份额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持股平台对应认缴出资额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的标的财产份额(以下简称“标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标的份额。
转让价款
根据已签署的股权激
励协议,本次行权价款为:0元,即无需支付行权价款。
交割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即取得本标的财产份额,成为持股平台的有限合伙人。
但是,如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需要支付转让价款的,则乙方需要足额支付该转让价款后方可取得标的财产份额并成为有限合伙人。
本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与持股平台应配合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相关备案手续。
授权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授权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代为行使各类合伙人权利,签订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书。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特别约定
本协议未作约定的,以持股平台合伙协议以及股权激励协议约定为准。
乙方确认已经知悉合伙协议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股权激励计划、办理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份额变更的权限等内容。
乙方同意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代为行使各类合伙人权利,签订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书。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用于办理登记。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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