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安全管理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安全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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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 的安全生产方针, 要求乙方在所辖园区对承租房屋进行办公、经商、在承接土建、装修、检修作业、等其他劳务时的安全行为时,加强本单位一切安全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给单位、家庭、社会造成损失、不幸和负担,为此,本着双方的责任界限,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此《安全管理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适用对象和范围
甲方与一切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格的单位签订相应合同,合同签订后乙方可在甲方管辖区域内从事相关办公、经商、土建、装饰装修、设备安装检修及其他有关劳务活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当依据本协议约定,享有各自权利、承担各自义务。
二、双方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双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当坚持原则、
忠千职守
,严格按本协议的约定 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条款规定 ,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经营相应的资料和证件,进行审查。
2.甲方在乙方人员进入现场之前, 应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本单位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要求其完全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经营或工程作业的安全问题进行全程监管和询问。
4.甲方将按照园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规定,对经营方或施工方的人员进行查证、询问及登记管理。对乙方不服从安全管理的,或经营、作业人员与证件不符的,不论单位或个人,甲方有权令其停止经营或施工作业,并责令其撤离园区。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或赔偿。
5.甲方有权对乙方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定期检查,监督乙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6.甲方有义务在突发应急事件时,第一时间通知乙方。
7.甲方针对乙方行为所做出的安全检查, 必须有书面记录,且要求乙方签字,并且,甲方必须立即将检查情况向乙方通报。
8.甲方对乙方工作等行为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 排除。否则有权单方终止与乙方之间的相关经济业务合同的履行。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营业执照、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经营、 施工、卫生、安全)等相关资料,留存甲方。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经营人员或施工人员的健康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培 训合格证、保险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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