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经营合同
甲方(业主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管理方/受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运营店铺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基本条款
总体安排
总体模式
甲方出资设立运营主体和店铺;
乙方授予店铺品牌许可用于经营;
甲方将店铺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各自权利义务。
相关定义
运营主体:甲方出资设立的拥有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具体以甲方实际设立的主体性质为准),作为店铺对外经营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店铺的所有者。
店铺:根据本合同约定运营主体所开设的店铺,且该店铺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店铺信息
店铺选址期限:本合同签订后
90
日内。
店铺选址期限内,双方共同寻找符合下列条件的店铺地址:
地域范围:
经营面积要求:
其他要求:
店铺选址期限内,双方应完成如下店铺地址确认手续:
(1)店铺地址应经双方同意;
(2)甲方与场地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场地出租方同意将场地用于开设、经营店铺。
双方完成店铺地址确认手续后,即应继续按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
店铺选址期限内双方未能完成上述手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运营主体
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甲方应完成运营主体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
运营主体组织形式等要求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甲方作为100%股东或者甲方及乙方同意的共同投资者一并作为股东
治理结构:
甲方作为运营主体实际控制人,承诺:在运营主体设立后5个工作日内,由运营主体出具书面文件,同意履行本合同项下运营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作为运营主体和店铺的受托管理方,对甲方、运营主体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但不对运营主体及店铺的经营行为对外承担责任。
运营账户:运营主体设立后应设立运营账户,作为店铺资金收支的账户。
商圈保护
乙方同意为店铺提供商圈保护。即委托运营期间,在商圈保护范围内乙方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开设与店铺经营范围相同或类似的店面。
商圈保护范围是以本合同约定的店铺为圆心的半径
1公里
的范围。
第二部分 开业前服务
运营主体及店铺相关证照
运营主体的设立以及店铺的相关证照取得工作由乙方负责处理,相关手续费用纳入开业费用进行支出。
场地租赁
运营主体设立后,该场地租赁合同即由运营主体作为承租方签署,并由运营主体承担支付租金的义务。
店铺所支出租金、押金计入店铺运营
店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