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联制片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受聘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聘用乙方参加《
》(以下简称“本剧”)剧组工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聘用内容
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甲方摄制
集
电视连续剧《
》,担任外联制片工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今后如更改所摄电视剧《
》名称,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共计
天
。
乙方保证以自由身份签署本合约,除本合约外,绝无任何其他合约之约束。如本合约的签署引起任何第三方合约纠纷,乙方负完成责任及承担一切后果,与甲方完全无涉。
乙方自签约之日起,至完全履行本合约规定的一切责任为止,须全职为本片服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参与任何第三者的工作。乙方在本合约期内从事第二职业或兼职工作,不论是否对合同工作造成影响都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违约责任。
乙方在外联工作中,应本着对剧组和个人信誉高度负责的精神,以诚相待、快捷节俭的工作作风,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即满足剧组的拍摄需要,同时也使拍摄资金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乙方同意甲方可以采取抽检账目,回访核查、剧组评议、个别了解等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了解和评议结果,甲方可以采取相应方式处理。
由乙方经手,授权或承诺有关本片的任何一项费用,必须先得到甲方剧组代表人(本剧为制片主任)批准。
乙方认可甲方提供的剧本,对其人物情节设置及片长无异议。乙方同意拍摄中导演、制片人有权对人物台词、剧情作出适当增删调整。
本片为甲方出品,甲方拥有一切有关权益,包括电影、电视、录像带、录音带激光碟及将来诉诸传媒的全部版权、一切在本片中人物造型、对白、剧照及文字材料的版权和所有权。甲方有权决定如何处理本片有关的一切权益。
乙方有在本片中署名的权利。
如乙方按照本合约规定履行所有义务,甲方同意付予乙方(以人民币计算):
每集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合计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以上酬金包括筹备阶段和拍摄阶段的所有工作(含平日和节假日的加班费)。
付酬方式:
(1)合同签订时甲方付乙方
%
,即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同时也作为本合同的定金);
(2)开拍后5日之内付乙方
%
,即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3)开拍后过半后2日内付乙方
%
外联制片聘用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