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协议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乙方(用工单位)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丙方(被派遣员工)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劳务派遣退回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退回安排
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同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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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月
【】
日
起将丙方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丙方应正常工作至
【】
年
【】
月
【】
日
,并配合乙方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经济补偿
除正常发放的工资外,乙方应在
【】
年
【】
月
【】
日
之前向丙方支付
人民币(大写)
【】
元(¥
【】
元)
作为经济补偿金。
该补偿包括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与劳动关系解除相关的所有补偿,对应丙方在乙方工作期间的全部工作年限。
甲方对上述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退回后安排
退回待岗期间工资待遇:
依法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继续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退回待岗期间要求:
待岗期间就按甲方要求接受培训。
如甲方有要求,应按甲方要求到甲方处报到打卡。
待岗期间应与甲方保持联系,接受甲方的上岗通知。
其它事项以甲方通知为准。
附则
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签署时间:
【】
年
【】
月
【】
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字):
劳务派遣退回协议(三方签署).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