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推广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服务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就新媒体营销推广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推广服务概况
在本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推广指定产品,乙方在指定账号发布关于指定产品的推广素材,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合作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指定产品:
。
指定账号包括:
指定发布平台名称
指定账号
ID
指定账号名称
推广素材:针对指定产品的文案、图片、视频等。
推广素材留存时间:自发布之日起
1
年
。
除合理、必要原因外,乙方经审核发布的推广素材在双方约定的留存时间内可以被不特定多数人在指定发布平台内点击、阅览、查看,不会无故被乙方屏蔽、删除、下架或改变公开范围。
推广素材
推广素材来源:乙方需自行制作推广素材,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发布。
制作推广素材的费用已经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之中;乙方需自行承担相关制作成本。
推广素材内容要求
乙方自行制作的推广素材的内容应满足如下要求:
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简介宣传介绍甲方指定产品,推广素材中应有指定产品的清晰
LOGO
露出。
体现对指定产品的使用,包括使用展示等,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乙方应保证整体画面拍摄及呈现效果清晰流畅,且应保证整体风格与双方协商的风格相符。
其他具体要求:
序号
素材种类(图片
/
视频)
数量
视频
/
图片格式
视频长度
/
图片要求
推广素材内容审核
初步审核:乙方应在初步确定拍摄方案、脚本后通知甲方初步审核,甲方初步审核确认后,乙方方可按照甲方确认的拍摄方案、脚本进行拍摄及后期制作。
二次审核:乙方应于约定的发布日期前
7
个工作日内提交推广素材初稿报甲方二次审核,甲方对内容提出更改意见的,乙方应按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且保证最终按合同约定按时、按量完成发布任务。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不得多于两次。
最终审核:乙方按照约定时间正式发布全部推广素材前,需经甲方最终审核。未经甲方的最终审核确认,乙方擅自发布内容的,视为无效发布,乙方有义务重新进行发布。
推广素材发布要求
乙方应将自行制作、通过甲方审核的推广素材发布于指定账号。
乙方应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成果发布服务,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推广素材中添加标签、链接、标题或折扣码:
新媒体推广服务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