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F
—
2022
—
0145
合同编号:
北京市预拌混凝土矿物掺合料采购合同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
北京市预拌混凝土矿物掺合料采购合同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预拌混凝土矿物掺合料(以下简称为矿物掺合料)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基本情况
1.1矿物掺合料及其数量、价格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执行标准
数量(吨)
不含税单价(元/吨)
含税单价
(元/吨)
不含税总价(元)
总税额(元)
含税总价
(元)
合计
合计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备注:本合同数量
为暂估
数量,双方按乙方实际供货量对账结算支付货款。
1.2其他约定
1.2.1甲方支付的矿物掺合料价款:甲方签收确认矿物
掺合料前所
发生的费用,包括:
□材料费 □运费 □装卸费 □出库费 □运输保险费 □企业管理费 □利润 □税金 □其他:
。
1.2.2本合同签订后如矿物掺合料品种、型号、数量及约定价款需调整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格式见附件)并据此执行;未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款执行。
第二条 质量条款
2.1乙方在供货前
日内将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同批次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提供给甲方,经销单位还需提供厂家授权资料。乙方在每批次供货时随车将所供应的产品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提供给甲方。
2.2乙方提供的矿物掺合料的各项性能指标需符合标准中的质量要求。上述执行标准如有变动的,以乙方供货时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为准。若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3甲方应按照《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T 385)标准或其他不低于《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T 385)的技术标准要求取样复试。
2.4甲方当日验收合格入库,并不免除乙方日后经甲方或第三方抽样结果不合格的责任。
2.5若甲方对矿物掺合料有特殊要求或乙方就矿物
掺合料向甲方
做出特殊承诺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格式见附件)并据此执行。
2.6其他质量要求
8、北京市预拌混凝土矿物掺合料采购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