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配送服务合同
甲方(采购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供应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餐饮配送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服务内容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下列餐饮及配送服务:
餐饮种类:下午茶、点心等;
配送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甲方所在地)
说明:乙方应同时负责摆放布置。
具体配送类型及数量等以甲方订单为准。
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服务期限届满后,如双方事实上仍有订单产生,则仍按本合同约定执行;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价格标准
服务期限内价格标准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合同及附件中所列服务费用价格中已包含餐费、配送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用。
结算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
(1)按月结算;
(2)每月10日前结算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每次结算付款前,乙方应先向甲方发出结算账单(说明服务费用明细);经甲方确认无误后,甲方支付服务费用。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票
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或交易金额为含税金额,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增值税率:
订单成立
甲方根据需求通知乙方送餐,乙方将商品交付给甲方时由双方签收确认。
双方同意以双方人员签收确认的《配送单》作为有效订单及结算货款的依据。
如实际配送餐饮少于订单要求的,应按实际签收的数量结算。如实际配送餐饮超过订单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收取。如甲方同意收取,则按实际签收数量及约定的单价结算。
配送与验收
乙方每次配送时,由甲方人员当面验收确认,并签署配送单作为送餐依据。
用具回收
如无特别说明,乙方配送物品中所含非一次性的炊具、盆碗、电器等,由乙方负责回收,回收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在乙方配送后3日内负责保存;如超过该期限乙方仍未取回,则甲方不再承担保存责任,有权自行处置或抛弃。
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如甲方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通报乙方。
如甲方用餐人员中有对某类食品过敏,或对食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应事先告知乙方。因甲方未告知而造成的损害,由甲方
餐饮配送服务框架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