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保管协议
甲方(委托人)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委托人)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丙方(受托人)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
1.甲、乙双方已签订《
协议》,拟开展关于
的合作。
2.甲、乙双方同意委托丙方对上述合作事项涉及的相关账户进行保管,丙方接受该委托,在保管期限内提供专项资金保管服务。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方本着诚实信用和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资遵照执行。
声明与承诺
为保证本协议履行,甲、乙双方作出以下声明与承诺:
甲、乙双方各自具有完全及合法的权利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及《
协议书》。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及《
协议书》不会与其章程、内部规章、以其为一方主体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及其在该等法律文件中的义务发生冲突,且不违反任何现行法律法规、司法判决、裁定、仲裁裁决和行政授权、命令及决定,并已履行了各自的内部审批程序。若违反上述承诺或上述承诺不实并给丙方造成任何损失的,责任方应对丙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均已阅知本协议所有条款,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为保证本协议履行,丙方作出以下声明与承诺:
丙方具有完全及合法的权利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会与其章程、内部规章、以其为一方主体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及其在该等法律文件中的义务发生冲突,且不违反任何现行法律法规、司法判决、裁定、仲裁裁决和行政授权、命令及决定,并已履行了各自的内部审批程序。若违反上述承诺或上述承诺不实并给本协议当事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丙方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保管专项资金,协助甲、乙方完成资金划转。
专项资金保管账户
账户开立
甲方在丙方开立下列银行账户为本协议项下的专项资金保管账户(以下简称“保管账户”),专项资金保管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专项资金保管账户预留印鉴为甲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和丙方指定人员名章(详见附件一保管账户预留印鉴样本)。甲方保管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丙方保管丙方指定人员名章及账户相关文件。
在本协议生效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及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撤销、挂失专项资金保管账户,不得更换预留印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专项资金保管账户不得使用同城通存通兑,网银、电话银行等电
专项资金保管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