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固收 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
合同编号:
信托产品登记编码:
鉴于
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委托人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管理。受托人为受益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信托合同,以资信守。
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本信托计划最终主要运用于证券,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人员等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过往业绩不代表该信托产品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不构成对信托计划的收益保证,也不代表受托人保证信托计划不发生亏损或一定盈利。
在此提醒委托人在签署本合同前对信托合同、信托计划说明书、风险申明书认真仔细阅读,并重点关注其中的风险提示、责任承担等条款以及受托人以黑色字体重点标注的内容,如有任何疑义,请于签署本合同前与受托人充分沟通、协商。
信托计划基本情况表
信托计划名称:
信托·固收 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混合类
风险等级:本信托属于
风险投资品种,适合风险承受能力评级
及以上等级的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投资。
运作方式:□封闭式;□开放式;□其它方式
定期开放日:
申购开放日
:指定期申购开放日和临时申购开放日,其中定期申购开放日为信托计划成立后每个自然月度的第二个周三(如该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临时申购开放日为受托人指定的、且经受托人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或信托文件明确约定的其他日期)在受托人网站上公告的日期。
赎回开放日
:指定期赎回开放日和临时赎回开放日,其中定期赎回开放日为信托计划成立后每个自然月度的第二个周三(如该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临时赎回开放日为受托人指定的、且经受托人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或信托文件明确约定的其他日期)在受托人网站上公告的日期。
信托计划规模:
信托计划总规模不超过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运行情况,调整信托计划的规模上限。
信托计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