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
推广合作
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推广服务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有意通过乙方合法所有或代理的移动互联网媒体进行甲方产品的宣传推广,从而促进甲方有效注册用户的增加,并促进甲方平台成交额的提升;
2.乙方拥有合法的资格和权利提供网络广告发布以及宣传推广服务;
3.甲乙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结成合作伙伴,进行全面、深入的合作;甲乙双方同意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释义
本合同及其附件中,下列词语的含义如下:
乙方媒体
指乙方所有或合法代理的、体现或展示宣传推广内容的移动互联网载体或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移动互联网网站、应用软件,具体为
。
甲方产品
指甲方自主研发、享有完整知识产权的游戏软件,具体为
。
用户
指通过乙方推广产生的、带有乙方统计标识且在甲方产品上进行注册的个人。
有效充值收入
指用户基于消遣、娱乐等非盈利目的购买甲方服务所充值的人民币金额。
计费通道
指提供手机端支付的通道总称,包括电信运营商计费代码及第三方支付渠道。
电信运营商
在本
合同
项下特指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
第三方计费通道
指除电信运营商外的第三方支付通道,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充值卡、银行卡、财付通等。
CPS
即分成合作,指甲乙双方对有效充值收入(扣除计费通道手续费、坏账损失)按约定比例进行利益分配。
合作内容
乙方通过乙方媒体为甲方产品进行宣传推广以促进甲方用户及有效充值收入的增加,双方就由此产生的有效充值收入进行分成合作。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30天内,甲乙双方如就续签事项达成一致,应签订书面续签
合同
。
费用结算与支付
分成依据:以有效充值收入扣除计费通道手续费、坏账损失后的金额作为双方分成依据,结算公式和分成比例如下:
甲方收入=(有效充值收入-计费通道手续费-坏账损失)*
%
乙方收入=(有效充值收入-计费通道手续费-坏账损失)*
%
其中:
有效充值收入以甲方后台记录的数据为准;
计费通道手续费=该计费通道有效充值收入*费率(费率见下表)
坏账损失=有效充值收入*坏账率。坏账率预计不超过
%;如实际坏账率超过
%,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计费通道相关费率见下表
网络游戏推广合作合同(CPS模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