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安全责任书
甲方(物业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
实际使用人:
实际使用人身份证号:
同住人:
同住人身份证号:
为加强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提供公寓租户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寓将实行防火、治安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寓安全管理负责,同时,公寓房间租户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特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不得将房屋出租给不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来历不明人员以及不申报办理暂住登记和
不
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2.使用前,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丙方交待出租房环境和水、电、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
3.甲方对出租的房屋有权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对发现不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丙方及时排除。并对乙方、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4.甲方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发现丙方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嫌疑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不得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
二、乙方、丙方责任
1.乙方、丙方对租赁环境和自身日常的安全负责,并提供必要的企业证明、身份证明、担保证明等。
2.丙方有义务加强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并依法自行管理与检查。
3.丙方使用前要对甲方提出的出租房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认,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使用后视为使用时的安全环境为良性状态。
4.丙方不得在出租房内从事黄、赌、毒和其他影响公共秩序的活动,不得影响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若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协议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5.丙方应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的检查和管理。
6.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带来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丙方负责。
7.丙方在租赁期间禁止在室内使用“热得快、煤气罐、电褥
毯
、电动车电池充电”等任何可引起安全隐患的电器、设备。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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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破坏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消防、防雷等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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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寓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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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公寓内外生火、烧烤、玩火、焚烧物品及燃放烟花爆竹等,如需点燃蜡烛或蚊香等,要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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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内禁止携入或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管制工具,避免事故的
公寓安全责任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