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联系方式: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转让墓地达成如下协议:
墓地的基本情况
甲方转让的墓地位于
方向的地,占地面积
平方米。
转让范围说明:
。
(以下简称墓地)
转让使用期限
永久转让。
转让款及付款方式
乙方付给甲方墓地转让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
),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付清。
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
开户行:
;
户名:
。
乙方支付转让款后,有权使用该墓地。
双方约定
甲方保证上述转让的墓地产权清楚。
甲方保证所转让的墓地与村、组和其他村民没有纠纷,如发生纠纷,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乙方有权自行决定该墓地的使用。
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信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条款,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如因甲方原因或甲方所在村组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利用该墓地,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转让款并额外支付转让款
%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其他
如因国家征用、道路建设等因素导致墓地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应自行处理迁坟等事宜;与该墓地对应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附则
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本页以下无正文)
下列见证人见证、同意上述转让。
见证人(签字):
农村墓地转让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