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师合作合同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讲师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合作讲师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合作项目
在合作范围内,乙方担任甲方合作讲师,甲方对乙方进行培训与推广,并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课酬等费用。
合作范围定义:
请填充
方面的培训与咨询业务。
合作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课酬与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课酬及服务费用标准
课程类别
课酬标准(每天)
备注
注:
一天课程:一般为
个小时的上课时间。
如为半天,则减半计算。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乙方提供其它服务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
服务类别
服务费用标准
备注
注:
。
最低课量与服务量要求
合作期限内,甲方承诺不低于
天的课程量(或服务工作量)
。如低于该标准,则甲方同意按照“差额部分对应的课酬(或费用)*
%(百分之 )
”补偿乙方,补偿应于合作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但是,对于甲方已经安排但由于乙方原因无法排课或无法提供服务的,视为甲方已经安排。
差旅费报销:
市内交通费将按实际发生金额予以报销。培训结束后甲方根据发票予以报销。
因授课原因需出差到外地的,甲方将安排机票、酒店及相应车辆接送(或乙方自行乘出租车);个人发生的相应费用(如出租车费)先由乙方垫付, 培训结束后甲方将报销所有实际发生费用。
除差旅费用以外,其它需要甲方报销或支付的费用应在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税负
乙方应自行承担个人所得税税负,甲方有权依法代扣代缴乙方个人所得税。
宣传与推广
合作期间,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姓名/肖像/简历/讲座培训片段等进行宣传,但不得有损于乙方形象与声誉。
合作期间,乙方有权以“甲方特聘讲师”或类似名义进行宣传,但不得有损于甲方形象与声誉。
合作期间,甲方承诺对乙方进行以下推广:
甲方网站、APP等宣传
出版物/宣传物上对乙方的宣传与包装;
向甲方的客户(含潜在客户)宣传/推广乙方;
利用甲方的各种平台(活动/俱乐部/课程/演讲)等给予讲师训练、推广自己的机会;
利用甲方成熟的培训经验给予乙方各种培训、指导,包括但不限于演讲技巧提高指导。
课件、录音、录像
甲方根据情况向乙方提供与教学有关的材料与资料
讲师独家合作合同(非劳动关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