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委托开发及联合运营合同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甲方是
作品
的游戏改编权合法持有人,并拥有丰富的游戏运营和发行经验;乙方是游戏研发商,具有丰富的游戏研发经验。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利用原始作品开发游戏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名词定义
标的游戏:指由甲方委托乙方根据原始作品(定义见下文)研发的一款且仅限一款
同名游戏并负责此版本的更新、升级、补丁、扩展包等;游戏的名称以标的游戏发行运营时甲方确定的正式名称为准。
原始作品:小说及电视剧
,原始作品的具体内容以甲方书面提供给乙方的开发素材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乙方的开发资料为准。
发行渠道:指经甲方授权或发行的第三方运营标的游戏的网站或客户端,即除甲方自有平台之外的第三方拥有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网站和客户端,该网站或客户端提供游戏的注册系统入口、充值系统入口、游戏网站及论
坛等服务。
甲方平台:指由甲方拥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网站或客户端。
正式运营:指用户可经甲方平台或发行渠道使用标的游戏并可通过充值服务获得游戏币的状态,即游戏正式收费。
游戏币:即用户在进行游戏过程中使用的虚拟道具,仅能用于在游戏中直接使用或购买指定的虚拟道具等物品。
服务器:为保障标的游戏向用户提供正常的网络服务所必需的软件及硬件的综合系统。
合作区域:本合同适用的合作区域范围为
全球
,即标的游戏可在
全球
范围内运营。
运营收入:游戏正式运营后,用户在甲方平台和发行渠道对标的游戏充值及下载标的
游戏而产生的全部收入扣除测试金、
IP
原始权利人的分成金、坏账及非盈利性运营收入后的收入。
渠道费:指通过在线支付和消耗系统向用户销售和提供游戏服务而发生的,需要向第三方支付的渠道佣金和费用。
非盈利性运营收入:
赠送:甲方通过标的游戏活动等方式赠予用户的甲方平台或标的游戏虚拟货币。
折扣:用户通过折扣、促销方式购买的甲方平台或标的游戏虚拟货币的折扣或促销部分。
其他用户未实际支付费用而取得的甲方平台或标的游戏虚拟货币等。
客服赔偿、返还:指客服人员对用户购买等行为进行的游戏币所对应运营收入部分。
其他未直接产生收益的需要扣除的部分。
坏账:指所有支付通道,出现退费、不可控、收不回的费用,具体以各
游戏委托开发及联合运营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