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广告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鉴于:
1.乙方保证其是
网站(网址:
)网站的合法所有者及运营者/广告代理商,并已得到了
网站的充分授权。
2.甲方同意在
网站上发布网络广告。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在网络上发布广告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第1条 定义与解释
1.1 广告:在本合同项下,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广告”指网络广告,包括条幅广告(Banner)、按钮广告(Button)、文字链接(Text Link)等各种网络广告形式。
1.2 CPA (全称Cost Per Action):一种按广告投放实际效果计费的网络广告形式;本合同项下,点击广告链接进入且有效注册一个游戏账号为一个CPA,但通过同一IP注册两个或两个以上游戏账号仅计为一个CPA。
第2条 广告发布事项
2.1 甲方同意在
网站上发布其运营的游戏产品广告,广告形式为CPA,广告内容由甲方提供。
2.2 广告发布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体发布形式、位置、期限、价格等详见本合同附件《广告投放排期表》。
第3条 广告费用
3.1 广告费用计算:广告费=CPA数量*CPA价格;CPA价格为RMB
元/CPA;广告发布期内的CPA数量由甲方监测并提供。除此之外,甲方无需任何费用。
3.2 广告费用结算:广告发布完毕后,甲方将广告发布期内有关CPA数量的数据提供乙方,乙方根据本合同第3.1条计算的广告费用数额开具并交付甲方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广告费。
3.3 上述广告费以现金、支票或电汇等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之账户内。除乙方另行指定外,该指定账户信息为:
指定收款账号:
。
开户行:
。
户名:
。
第4条 甲方权利义务
4.1 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前向乙方以
邮件
方式提供广告内容,甲方承诺其广告内容不会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不会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有权审查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如广告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修改。
4.2 甲方对其提供的广告内容享有知识产权或相应的许可使用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用途,不得转让给他人或许可他人使用。
4.3 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广告发布内容,但应在原定投放日期一天前以
邮件
通知并提供更换的广告内容,乙方应配合修改
网络广告服务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