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人声明
声明人: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身份证号:
声明人就
订立遗嘱事宜,声明如下:
遗嘱情况
声明人是被继承人
的
,被继承人
于
年 月 日
在
省 市 区 路 号
(地点)订立遗嘱,指定被继承人
的合法继承人为
,声明人
为遗嘱执行人。
被继承人的遗产有:
登记在
名下位于
省 市 区 路 号
的房产。
。
本人声明
本人亲自到场见证了
订立遗嘱事宜,订立遗嘱时,立遗嘱人
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本人作为
之子至今未发现
有应当依法缴纳的税款和需要清偿的债务;
本人对
遗嘱中所载明的继承人无异议,对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的行为无异议;
本人遵循
立遗嘱的决定,指定本人为遗嘱执行人,在
身故以后,严格按照遗嘱内容执行;
声明人确认:知悉上述声明内容所产生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并自愿承担因上述声明内容引起的法律责任与后果。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声明人(签名、捺指印):
遗嘱执行人声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