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杂志拍摄合同
甲方(杂志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经纪公司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邀请乙方旗下艺人参与杂志拍摄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合作内容
甲方邀请乙方旗下艺人(以下简称:艺人)参与甲方旗下杂志(以下简称:杂志)的拍摄。
杂志概况
(1)杂志名称:《
》
(2)合作期刊期号:
(3)预计出版发行时间:
年
月
日
艺人特指:
艺人姓名:
艺名:
主要演艺作品: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艺人。
杂志拍摄概况
乙方艺人配合甲方拍摄
组时尚大片、 支视频
,并同意甲方以记录拍摄过程形式摄制视频花絮(应该尊重艺人隐私权并在符合双方约定范畴内进行),但前述事宜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拍摄时间及时长内完成(甲方就本次合作拍摄、制作的包括但不限于图片、视频、音频等物料等,在以下统称为:拍摄成果)。
乙方拍摄概况
(1)乙方妆发造型时长:
2小时
(2)乙方拍摄时长:
4小时
(3)乙方拍摄地点:
(4)乙方拍摄日期:
年
月
日(暂定)
上述拍摄时长不包含乙方用餐、休息及交通时间
。
授权安排
授权内容:
以乙方实际确认为准
。
授权使用目的:仅限用于
年 月份
杂志电子刊/纸质刊的出版、发行及宣传推广。
授权使用范围:
用于合作期刊的封面、内刊页。
线下推广渠道、新媒体宣传。
授权使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授权性质:普通许可。
授权地域: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
授权使用要求:
所有未被乙方选中及/或未经乙方确认的照片、数码底片、视频等拍摄成果、技术处理后成果,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公开发布用于任何场合和目的。
在使用授权内容时需要带杂志logo水印,未经许可不得带商业链接,不得添加杂志方之外的第三方产品、品牌、服务之名称、商标、logo、图案等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误导公众或形成艺人与第三方、品牌、服务存在代言、推介、担保等与实际合作情况不符之观感、印象。
甲方确定,不论本协议是否有相反约定,任何涉及或包含乙方艺人人身元素的包括但不限于拍摄成果、技术处理后成果、授权内容以及其他宣传物料(包括宣传稿件、文章报道以及其他图片、视频等宣传内容)等,发布前必须就使用内容、使用范围、使用方式等事宜经乙方事先审查
艺人杂志拍摄合同(与经纪公司签署).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