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
编号:
致:
先生/女士
抄送:
发自:
律师事务所/
律师
关于:
信用卡欠款
事宜
日期:
年
月
日
页数:
页
先生/女士:
律师事务所系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具有完全的合法执业资格。本律师依法取得
银行信用卡中心(以下称“委托人”或“我方”)的授权,就
事宜,郑重致函如下:
有关事实情况:
截至
年
月
日,您所持有的
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
卡(卡号:
))已累计欠款达人民币
元,经卡中心多次催告通知,至今仍未清偿。根据您申领
卡时签署的《
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您的透支款已超过期限。
上述经过,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有关法律意见:
现本所受卡中心委托,特邀您于本函送达之日起三天内到
银行任意营业网点,查询并偿还所欠全部款项(具体金额以在还款当日
银行所提供的数据为准,客服电话:
)。否则,本所将建议银行依次采取如下措施:
1.委派专人至您的住所或户籍地、工作单位等地点拜访催告,并向以上地点发送相关法律函件;
2.依次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您清偿全部欠款及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等款项;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您相应金额的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债券等。);
3.如您的行为涉嫌信用卡恶意透支,卡中心将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您恶意透支行为的刑事责任。
为了避免诉讼给您造成的严重影响,请立即清偿
银行信用卡欠款。
您的违约信息会记录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因此而产生的负面影响由您本人承担。
特此函告,请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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