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广告发布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受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
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企业法人,旗下拥有并运营
“
APP”
(以下简称
“
甲方平台
”
),拟委托乙方平台为其开展网络推广服务。
乙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旗下合法代理
“
快手广告平台
”
(以下简称
“
乙方平台
”
),能够为有需求的客户提供网络推广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达成长期密切的合作,达成如下合同。
服务内容
广告展示位:
。
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前
30
天内,双方均未提出继续合作意向的,服务到期终止。
费用及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同意按下列方式中的第
种方式进行费用结算。
CPC
:即
Cost Per Click
,每次有效点击成本,其计价方式是为用户点击广告行为
付费。
①
有效
CPC
计费标准的点击是指:
②
上述计费方式的费用计算公式为:
③
乙方应收取的信息服务费
=
(
2
)
CPM
:即
Cost Per Mille
,每千人成本,其计价方式是按每千次展示付费。
①
有效
CPM
计费标准的展示是指:
②
上述计费方式的费用计算公式为:
③
乙方应收取的信息服务费
=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广告推广费用: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金额先行垫付,甲乙双方每月的前
2
个
工作日通过邮件核对上月的广告推广费用和应付账款,双方邮件确认后,乙方为甲方开具税率为
6%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内容为
广告发布费
;甲方应当于收到发票和执行单后
15
个
工作日内将总金额一次性全额支付到乙方账户。
合同终止后,甲方已付款
项金额
扣除实际消耗,如有余额,甲方有权选择继续使用至余额款项消耗完毕或要求乙方在
15
个
工作日内退还给甲方剩余金额。如甲方已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具退款金额相应的红字发票,乙方在收到甲方出具的红字发票后
15
个
工作日内将款项退回至甲方账户。
优惠政策
平台名称
业务模式
/
范围
返利比率
返利方式
举例
快手
代充
值业务
1%
即充即返
甲方充值
100
元,付款
100
元,
账显
101
元
双方银行账户信息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为:
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甲方开票信息为:
双方的
网络广告发布服务合同(APP推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