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保证合同
甲方(委托方)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乙方(服务方)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担保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下列甲方主合同提供担保:
债权人(合同相对方):
【】
债务类型(合同类型):
【】
债务金额:
【】
元(借款本金)
乙方担保方式: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函)
保证期间:
【】
其他:
【】
具体担保方式、主债权信息等以
乙方签署
的担保文件为准;本合同的签订不作为乙方担保责任成立的依据。
担保服务期间:是指乙方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担保文件之日起,至乙方担保责任消灭之日止。
乙方担保责任消灭之日以下列日期中较晚者为准:因主债权消灭导致乙方无需承担担保责任之日;乙方承担担保责任时,甲方向乙方清偿全部债务之日。
担保费用
评审费用
评审费用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
元)
。
该费用系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费用之外另行收取。
付款时间: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且在乙方出具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担保文件之前支付。
甲方未缴纳评审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担保。
如甲方未能通过乙方评审致使乙方未提供担保、未出具担保文件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评审费用。
甲方认可乙方有权根据内部评审办法自主决定评审标准。
担保费用
担保费用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
元)
。
付款时间: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且在乙方出具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担保文件之前支付。
乙方出具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担保文件以后,甲方即不得要求退还担保费用,无论乙方是否被要求承担担保责任,无论担保服务期间长短。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
账号:
【】
开户行:
【】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票
就本合同中约定的评审费用(如有)、担保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
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电话:
【】
开户行及账号:
【】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
增值税率:
【】
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
元)
。
付款时间: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且在乙方出具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担保文件之前支付。
甲方未缴纳保证金的,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担保。
保证金用于担保
委托保证服务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