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框架协议
基金(作为投资人)与【控股股东】(作为目标公司控股股东)【被投资公司】(作为目标公司)之投资框架协议
日期: 年 月 日
目标公司
【被投资公司全称】, 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公司”) 。
公司现有股东
【控股股东全称】。
投资人
【
基金】或其指定的关联方(“投资人”)。
投资人购买的股权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公司现有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投资人以人民币或美元资金认购该新增注册资本。
投资额度
本次估值按照公司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
万元的
倍,即市盈率(p/e)的
倍计算公司投资后的价值,即公司投资完成后的估值为
亿元人民币。投资人出资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美元,获得公司本轮融资后经充分稀释后
的股权。具体估值倍数在投资人完成对公司尽职调查后由双方协商在上述估值倍数区间内确定。
资金用途
本次投资人投入的资金主要用于
。
投资人承诺
投资人承诺在未来成为公司股东之后,将会在以下方面为公司带来价值贡献:
1.利用投资人在资本市场的专长和经验帮助公司顺利推进a股上市发行工作,共同解决a股上市前期的法律障碍,使公司符合a股上市的基本条件,帮助公司选定上市中介机构,做好上市申报协调和沟通工作;
2.利用投资人的资源优势,协调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工作;
3.充分利用投资伙伴的合作关系,协助公司稳步开拓市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
4.协助公司共同评估可能的并购机会并制定合适的并购计划,确保公司能够把握比较理想的并购和扩张机会, 并帮助解决并购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利润保证
公司和控股股东承诺,公司
年至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实现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
回购权
在投资人完成对公司出资后,若公司未能实现
年底前合格上市,或公司(于合格上市前)在正式投资协议的投资条款方面有重大违约行为,投资人将有权要求公司或公司创始人以投资人初始投资额年回报
%(复合回报率)的价格回购投资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回购价格在投资人完成对公司尽职调查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合格上市”是指:
1.公司在投资人认可的国内或国外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被已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上市首选地为中国大陆;并且
2.公司上市时的投前估值应不低于
亿元人民币。
公司现有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支持公司的合格上市。
回购权的担保
投资框架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