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业务委托代办合同
甲方(委托方)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乙方(服务方)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为改善当地的邮政服务工作,方便群众用邮,甲方委托乙方
在
【】
设置
【】
。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代办合同如下。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
第
【】
种
邮政业务
出售邮票、邮资信封、明信片;
收寄国内平常、挂号邮件、国际平信;
开发兑付普通汇票;
收订、零售邮发的报纸期刊;
收寄、投递包裹;
投递
【】
区(村)
【】
路(街)(组)
【】
巷
范围内的报刊和平常、挂号邮件(包括按给据邮件手续投递的各种邮件领取通知单);
其它邮政业务:
【】
。
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
【】
年
。合作期限届满前
【】
天
,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约。
服务费结算
甲方付给乙方的代办邮政业务服务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
元)
/
月,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
【】
日
前支付。乙方应当出具相应发票。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
账号:
【】
开户行:
【】
甲方权利和义务
负责指导乙方办理第一条规定的邮政业务。
按规定班期送交由乙方投递的邮件和报刊。
按规定班期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
发给代办邮政业务所需的标识牌、信箱(筒)、日戳、夹钳、计量器具、油墨、业务单式、投递工具及其它邮政用品供乙方使用,所有权归甲方。
对乙方进行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
按照规定标准付给乙方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
乙方权利和义务
负责提供代办邮政业务所需的房屋、场地、办公用具等。
按照邮政业务规章制度和邮件时限、质量、规格及营业时间要求办理第一条规定的邮政业务。
按照规定的邮运班次交接邮件。
按规定的投递方式、深度、班期负责指定范围内的邮件报刊投递工作,至迟于邮班到达后
【】
天
内将邮件报刊投交给收件人(单位或个人)或订户。有签收手续的,手续应齐备。
保证邮件报刊不积压、丢失、短少或损毁。
按照规定上缴代办邮政业务款项。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邮政通信纪律,严格保守通信秘密。
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严密保管甲方发给的日戳、字钉、夹钳和维护所发给的标识牌、信箱、计量器具及其他用品,节约使用业务单式和材料。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指派第三人代办邮政业务工作。
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
0.5
‰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逾期超过
15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因乙方过失而引起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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