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权益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
系依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简称
“
店铺
”
或
“
本店铺
”
),已加盟
品牌,甲方系本店铺的合法经营者及受益所有人。
2.
甲方拟转让本店铺部分财产权益,乙方确认其已对本店铺的经营现状、设备状况、加盟合同内容、租赁关系及其他相关事宜进行了全面了解,同意受让上述财产权益。
3.
双方同意,乙方按上述权益比例享有经营收益、承担经营成本及风险,但本店铺的日常经营权及决策权仍由甲方保留并行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上述权益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店铺权益与经营模式
甲方将本店铺
%
的财产权益转让给乙方,该权益范围包括按该比例分享经营净利润以及按比例承担经营成本、亏损和风险(简称
“
标的权益
”
)。
本次转让完成后,双方按照
甲方
%
、乙方
%
享有本店铺财产权益(简称
“
权益比例
”
)。
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的权益转让仅为财产性权益的转让,乙方作为财务投资者,明确放弃与本店铺经营相关的一切决策权与管理权,转让后本店铺的日常经营管理权(包括但不限于员工选任、店铺经营管理、物料采购、产品定价、营销活动等)仍由甲方享有,乙方享有店铺运营的建议权但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
转让对价及支付
甲乙双方确认,标的权益的转让对价为
¥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
,该转让对价仅对应本店铺的现有设备资产价值、加盟有效期内的品牌价值,不包括本协议签订之日的账面资金、库存物料、耗材及应收账款等。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5
(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对价,款项足额支付后,乙方即获得相应比例的财产权益、承担相应经营成本、亏损和风险。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已付价款。
甲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户名:
收款账号:
开户行:
经营核算与利润分配
双方同意,根据本店铺的实际运营情况按照
月度(即每个月
5
号核算上个月的财务状况)
进行财务核算,以确定店铺经营净利润。
经营净利润的计算方式为:经营净利润
=
核算周期内的总营业收入
-
周期内运营成本
-
店铺应交税费(如需)。
上述运营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费、水电费、员工薪资、原料采购成本、包装采购成本、耗材采购成本、品牌方费用等。上述计算方式可根据店铺实际运
个体工商户(店铺)部分权益转让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