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权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包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海域使用权承包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承包海域概况
甲方拟将以下海域使用权承包给乙方:
(1)海域使用权人:
(2)不动产权证书号:
(3)地理坐标及四至范围:
具体海域位置详见附件《宗海界址图》《宗海位置图》。
(4)用途:
(5)面积:
(6)使用期限:
(7)用海设施和构筑物:
(8)海域现状:
甲方承诺以上海域使用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甲方有合法的处分权。
乙方已实际踏勘,知悉并了解承包海域现状,同意按现状承包以上海域。
承包用途
乙方承诺在海域使用权所限定的用途范围内使用海域。
乙方承包该海域用于:
养殖
,乙方不得改变上述用途。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承包期限届满前或届满时,双方可协商续延期限。
承包费用
承包费用
每年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承包费用¥
元,对应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承包费用;
之后应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下一年度承包费用。
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甲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其他费用
承包期限内,乙方使用承包海域所产生和支出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标准: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甲方指定保证金收款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乙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赔偿、扣款、违约金或任何其他责任时,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相应抵扣;乙方须发生抵扣情形时、接到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乙方仍需进行赔偿。
履约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正常价款之外独立支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用履约保证金与本合同项下乙方应付价款进行抵销。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且双方完成结算及全部价款支付后的10个工作日内,除甲方有权抵扣的款项外,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的剩余款项无息返
海域使用权承包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