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甘肃省商品房买卖合同
(预售)示范文本
出卖人:
买受人: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监制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
0
二年 月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共同监制,供甘肃省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商品房时参考使用。
2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本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并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如为绿色建筑,出卖人应当在销售现场明示绿色建筑等级以及相应技术措施。
3
、商品房预售,所有预售资金应全部交存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4
、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5
、买卖双方应审慎签订本合同。本合同文本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
/
,以示删除。
6
、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
1
、本合同中所称的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依法出售的住宅、非住宅及其他建筑物。
2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安全、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民用建筑。绿色建筑等级按照国家标准,由低到高划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3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的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4
、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时,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给开发企业的全部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及其他形式的房价款。
5
、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
甘肃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修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