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研究开发(合作)合同
甲方(发起人)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合作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新药合作开发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医药信息
(1)名称:
(2)目标:
(3)内容:
(4)适用范围:
(5)规范要求:
合作模式
甲乙双方共同开发
药品,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甲方分工
(1)
提供 %的开发经费
(2)
提供实验室及相关设备
(3)
参与医药技术开发事务
(4)
乙方分工
(1)
提供 %的开发经费
(2)
负责主导开发团队组建及具体的医药技术研究事务
(3)
双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比例,分配本药品开发项目的相关收益。
双方按本合同的约定享有与本医药相关的各项知识产权。
合作期限
总的合作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各阶段开发进度
(1)
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2)
在 年 月 日前获得
(3)
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3)
在 年 月 日前交付
合作期限、各阶段期限届满前或届满时,双方可协商续延期限。
详细开发计划和时间表见附件。
收益分配
双方同意:乙方有权从甲方取得乙方提成,除此之外的合作收入归甲方所有。
乙方提成计算方式:(合作收入-应扣除项目)*乙方提成比例。
乙方提成比例:
%(百分之 )
。
合作收入:
合作收入是指:
。
合作收入不包括:
。
合作收入应以甲方实际收款金额为准。
应扣除项目
(1)甲方开具发票所承担的增值税;
(2)甲方需支付给第三方的佣金(中介费用);
(3)双方确认或另外约定属于应扣除项目的费用、支出。
结算周期:
每6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
。
结算支付方式: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结算支付提成,甲方应提供计算明细。
乙方对提成计算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审计。如审计结果反映出甲方提供的提成计算有误,除应按审计结果补足提成以外,甲方还应承担审计费用。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票
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或交易金额为含税金额,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医药研究开发(合作)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