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及经营权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受让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出租车及出租车随附的经营权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转让标的详情
出租车情形:
车牌号:
车辆型号:
已行驶公里数:
其他:
出租车经营权证情形:
证号:
具体见附件;附件由甲方提供,甲方确认属实。
标的价格
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
)。
支付方式、时间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向甲方支付首笔款人民币
元;甲方向乙方交付车辆与证照。
甲方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完毕后五日内,乙方向甲方付清全款。
转让标的权属
甲方保证,其享有对上述转让标的完全的处分权,转让标的不存在设定的权利负担,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保全措施。
证照交付
乙方向甲方支付首笔款同时,甲方将转让标的及下表所列的全部证照交付给乙方:
序号
内容
具体说明
过户手续
转让标的的全部过户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负责配合;因上述手续办理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须办理的过户手续包括:行驶证、保险卡、经营权证书。
标的转让前后责任的承担
出租车交付日前,因该车引发的债权债务等民事责任及违章处罚等行政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出租车交付日后,因该车引发的债权债务等民事责任及违章处罚等行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上述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根据相关规定向相关监管机构依法履行披露义务以及根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披露的除外。
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未足额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
0.05%
向甲方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交付转让标的,或不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相应货款金额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合同义务。逾期超过
30天
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同时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与本
出租车及经营权转让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