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购销合同
(示范文本)
监制
监制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甲乙双方就
工程项目蒸压加气混凝土购销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信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
称:
工程地
址:
第二条
货品级别、规格、型号及数量、价格等
级别
(强度A、容重B)
规格(毫米)
(长*宽*高)
类型
(Ⅰ
/
Ⅱ型)
数量(
M
³)
单价 (元/
M
³)
金额
(含税)
(人民币:元)
备注
合计金额(人民币写: )
1、
Ⅰ型适用于薄灰缝砌筑,亦可根据砌筑平整度采用墙面薄抹灰或直接刮腻子,可节省砂浆和人工并可使墙体质量得以提高
;
Ⅱ型适用于厚灰缝砌筑
。
2、
上表中所列
数量为暂估工程用量,
实际用量
以
甲方现场验收签字确认的发货单或签收单载明的数量
为准。
3、
合同履行期间,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需要对合同约定价格予以调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书面确定,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并书面确定的,合同履行价格仍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准。
第
三
条 产品标准与质量要求
乙方交付的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T11968-2020要求。
第
四
条
供货期间
(送/提货期间)
供货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具体送货批次及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
五
条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提)货方式
及时间
:
在供货期间内,甲方应提前
72小时
向乙方提交书面供货通知单,供货通知单应注明所需货品数量、规格、时间及
交(提)货方式
等内容。
2
.
交货
地点:
;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需符合车辆通达及叉车卸货条件,否则乙方
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距离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最近的合适地点卸货,并视为乙方已将货物运输至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
3
.运输
费用承担
: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
变更交货地点,因此产生的
附件2 海南省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购销合同(示范文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