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职务免责协议
甲方(委托方)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乙方(挂名职务人)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挂名职务事宜,签订本协议。
委托内容
甲方拟设立
【】
有限责任公司
(暂定名称,以实际设立名称为准,以下简称
“
公司
”
)),并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出资人。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公司的
挂名法定代表人及挂名执行董事
(以下统称
“
挂名职务
”
),配合完成公司的工商登记事宜,配合甲方出具挂名职务相关手续。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公司的挂名职务。乙方不实际享有该挂名职务的权利义务。
委托期限:以实际挂名期限为准;双方均有权提前
30
天通知对方终止挂名安排。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享有公司的实际决策权,。
公司的全部资料、证照、公章、财务章、乙方作为挂名职务的签名章,均由甲方保管。
甲方应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不具有对公司财产的实际支配权和经营管理权,公司经营权由甲方行使。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指令行使其作为挂名职务的职权,诚实履行受托义务。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不承担因其作为挂名职务行使职权导致的任何法律责任。如任何第三方、政府机构要求乙方作为公司挂名职务承担责任,应
由甲方负责解决;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因处理挂名职务任何事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公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等费用,应由甲方承担或报销。
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对外代表公司或签订任何协议、文书,乙方不得利用其作为挂名职务的便利,从事违法行为或任何损害甲方或公司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占有或侵吞公司资产、对外担保、对外借款融资、越权处置公司资产。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配合交接、工商变更手续办理。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存在、内容,以及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及公司的商业秘密应予保密。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
/
附件
/
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
仲裁委员会
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各方均有约束力。
附则
本协议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签订时间:
【】
年
【】
月
【】
日
甲方(签名或盖
挂名职务免责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