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剧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
合作
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短剧承制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短剧项目合作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项目信息
短剧信息如下:
短剧名称:中文剧名为《
》。
该剧最终剧名若有变更,本合同效力不受影响,继续有效。
长度:暂定约
集,单集时长约3分钟。
主题:
拟上线发行平台:
目前进度:
甲方同意配合将该剧以甲方名义申报备案(相关材料由乙方提供),并以甲方名义发行、上线、收款(乙方另有安排的除外),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费用。
费用结算
费用: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付清费用。
费用
(1)前期费用:
元。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非因甲方原因,短剧未能正常拍摄完成或上线的,前期费用不予退还。
(2)后期费用:
元
短剧上线后三日内支付;如短剧未能上线,则无需支付后期费用。
短剧上线、发行所取得的全部收益均归乙方所有;如根据平台要求向甲方名下账户支付,则甲方应在收款后三日内将全部收益(扣除甲方应收取费用之后)支付给乙方;税费成本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特别声明
短剧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自行处分并取得相关收益。
甲方不承担短剧制作、发行任何成本、费用与责任,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短剧制作发行的相关成本、费用。
因短剧内容未能通过审核导致不能上线的风险。
因短剧内容等问题导致任何纠纷、赔偿、罚款的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赔偿、被处罚,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甲方与乙方及乙方人员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劳务派遣关系或类似关系,不对乙方及乙方人员承担劳动法上的义务。
乙方及乙方人员在短剧项目中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对因合作而知悉的短剧项目信息,应予保密。
双方应对本项目合作安排予以保密。
违约责任
付款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
5‱(万分之五)
向收款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逾期超过30天的,收款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合同联系方式
各方同意以本合同首部列明的联系方式(包括电子邮件)作为指定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
短剧业务合作协议(挂靠拍摄短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