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出资合作合同
甲方(投资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项目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
甲方
向
乙方
的项目投资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合作模式
甲方自愿向乙方项目提供投资,并按照本合同约定享受投资收益。
乙方项目是指: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地点:
项目说明:
(项目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的乙方项目或项目,仅指上述特定项目,不含乙方名下或乙方管理的以及乙方未来名下的或乙方管理的公司、店铺、其他项目。
甲方
投资金额
甲方同意承担项目投资为:项目投资金额的
%(百分之 )
(甲方投资比例)。
项目投资金额是指:
该项目的房租、装饰装修成本、人工成本、设备材料采购、商品进货成本等,以具体花费金额为准。
甲方承担投资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前期投资款¥
元;
项目运营过程中,如店铺的可支配现金低于¥
元(最低可支配现金额),则甲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投资款;甲方应支付的投资款按“(最低可支配现金额-项目余额)*甲方投资比例”计算。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应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出具收据。
乙方承诺:甲方投资款仅能用于该项目运营,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甲方投资
收益
投资收益分配方式
甲方支付投资款后,有权按“项目收入*甲方收益比例”享受投资收益。
甲方收益比例:按两个阶段计算。
第一阶段为:
%(百分之 )
。
第一阶段至甲方所取得投资收益之和达到甲方投资金额之前。
第二阶段为:
%(百分之 )
。
甲方所取得投资收益之和达到甲方投资金额之日起,即进入第二阶段。
项目收入按“项目收款金额-应扣除项目”计算。
项目收款金额:
该项目所产生的现金收入,以乙方实际收款金额为准
。
应扣除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人工、设备设施、物料采购、税费等成本,以乙方实际支出为准。
甲方确认:乙方不承诺项目收益,甲方所投入投资款有可能亏损,甲方同意承担此风险。
项目收益结算支付时间
首次核算支付投资收益时间:
年
月
日前,核算支付甲方支付投资款后至
年
月
日期间的项目投资收益。
第二次核
一般通用项目(店铺)出资合作合同.docx